這一波的金融海嘯,真的對台灣是有嚴重的殺傷力。從九十六年第四季到九十七年第四季以GDP成長率來看,美國下降百分之三點一,歐元區下降百分之三點一,台灣卻下降百分之十四點八。造成台灣經濟成長如此下滑的原因,是歐美的有效需求不足,讓台灣的出口大幅下降。台灣經濟的主要引擎被鎖住,衰退自是不言而喻。

經濟成長衰退,還好沒有產生西方的信貸危機,造成金融機構的收傘效應。檢討台灣的放款下降甚少的原因,主要是台灣的金融市場穩定,沒有因為金融海嘯而崩盤。主要原因是存款保障限額由一百五十萬提高到全額保障,保障了廿七兆的存款信心,也因此讓背後十七兆的放款不為所動,造成國內存款人及各銀行信心穩定。

在放款的作為上諸多合宜的銀行業貸款展延措施政策,也是功不可沒。很幸運的是,貸款展延措施,迄今並沒有造成逾放比率的大幅上升。以我國九十八年三月卅一日的資料,台灣的本國銀行只有百分之一點六二,比起美國九十七年年底的百分之二點九一,除北歐國家的百分之一點五外的歐盟國家都來得好。本國銀行資本適足率均超過法定比率百分之八,九十七年第四季底為百分之十一,顯示銀行資本充足,仍有助於放款能力之提升。

不過今年底,全額保障到期是否延續下去?據悉,政府還在做全盤的考量。我的建議則是適可而止,因為全額保障會引起更多反淘汰及道德風險,甚至有以紓困之名或政商勾結而掏空銀行的問題發生。

中央存保公司對每一銀行單一存戶的存款保障上限,原本是一百五十萬元。這樣的設計,是讓存款人承擔一部分銀行倒閉的風險。存款人就會選擇較好的銀行,被認為不健全的銀行會因存款流失而出現警訊,受到市場懲罰、甚至被淘汰。

如果政府保障全部存款,則不僅這種淘汰不良銀行的市場機能消失,不良銀行還可以提高利息吸引更多資金,從事高風險的投資放款,甚至支援經營者其他有問題的企業,是嚴重的道德風險。

現在的全額保障,還有一個盲點,誤導民眾不必花一毛錢成本。政府應講明這項政策政府的負擔,因為一旦出事,政府理賠或挪用其他財源為銀行注資,這都是成本。例如在東亞金融風暴後的紓困及存款保障,政府耗了近二兆元。

檢討存放款政策,未來審度情勢,存款全額保障若要展延一、兩年時,政府應有積極的配套措施。例如金管會和存保都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銀行,密切留意銀行放款和流動性,建立一個金融預警系統,顯示銀行放款、投資和逾放比等數據。有異常狀況時,立即了斷,避免事態擴大。政府也要讓有問題的銀行依然能淘汰。嚴格金檢,定期提供社會更詳實的資訊,以維護金融秩序,健全市場運作。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2009.5.20刊登於聯合報A13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