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跡象都顯示,法定利率上限調降是一個重大的錯誤政策。一旦法定利率上限由現行的20%大幅調降到12.5%,將產生七大害:
一、不利於社會大眾
由於銀行不是慈善事業、也不是福利機構,銀行為了生存和獲利,必然採取很多轉嫁成本、不利於一般民眾的手段。首先,不利於信用好的人:原本信用好的人以為利率上限調降之後,利息壓力可以減輕,例如:循環利率從10%降到8%或降到更低。但這只是「希望」,這樣的希望卻難以成真。原因很簡單,銀行為了彌補損失,將提高信用好的人的負擔,本來信用好的人的循環利息只要10%,一旦立法通過之後,反而很可能提高到上限12.5%。此外,利率上限調降更不利於信用不好的人。原本信用不夠好的人,例如適用循環利率12%-20%之間的人,將因為利率上限調降的關係,銀行不再借錢給這些人。這些人去哪裡借錢呢?政府有什麼辦法嗎?如果沒有,難道就教他們到地下錢莊借錢嗎?誰不知道地下錢莊是一個火坑,進得去,出不來。
二、各種優惠取消 惹來民怨
在目前利率上限20%的情況下,發卡銀行提供很多優惠措施,以鼓勵消費、多刷卡。一旦,利率上限大幅調降,銀行將減少各種刷卡優惠。預計一旦立法通過,發卡銀行將減少一般卡友的福利,包括:開始徵收或上漲年費、停車優惠減少、機場接送減少、不再提供機場貴賓室服務、上漲遲繳違約金、上漲手續費、縮減信用額度、提高紅利積點門檻……。當一般大眾一方面察覺到以前享有的福利和樂趣,一夕之間被剝奪了,另一方面要繳的各種費用:手續費、年費、滯納金等等不是要收取就是要上漲,人民的不便和不滿可想而知。
三、不利於市場機制,會造成壟斷
目前台灣前五大的消費金融銀行:台灣花旗、中國信託、玉山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和國泰世華銀行就佔了整個消費金融市場的50%。未來一旦利率調降,必然導致信用卡業務緊縮,很多中小型發卡銀行將因規模不夠大而退出發卡業務,結果市場上將只剩下少數幾家發卡銀行。一旦市場由少數幾家銀行壟斷,持卡人就會變得沒有選擇,只有任人宰割。就如同目前台灣的油品市場,不是中油,就是台塑。
四、不利於區域金融中心的目標
在2008年總統大選中,馬蕭承諾要把台灣打造為「亞太資產管理與籌資中心」及讓外資金融機構來台設立區域總部,故主張對金融業大幅鬆綁。然而,以目前立法院要大幅調降利率來看,其作法不但不是要鬆綁金融業,反而是要綁死金融業。此舉非但不利於台灣銀行業的生存,也引起外資的憂慮,故美國商會和歐洲商會發表聯合聲名,表達他們的抗議。外資近來在台股猛倒金融股,不再加碼台灣金融業,我國政府區域金融中心的理想已經越來越遠。
五、不利於治安
由於現在失業率屢創新高、需要借錢的民眾一定比景氣好的時候多很多。一旦以法律強行調降約定利率上限,將使得原本可以在金融體系取得資金的消費者被迫轉向地下金融,這些人一來必須承擔更高的利率水準,二來,必須承擔被暴利討債的風險。一旦地下金融興盛,還不出錢的人增加,家庭悲劇就會一再上演、治安問題就會惡化。
六、不利於銀行業的發展以及國際競爭力
在雙卡利率方面,雙卡的利率相對較高,主因是壞帳風險,因為信用卡放款是一種沒有抵押的放款,而且又是小額,壞帳比率本來就比較高。加上此時,失業人口不斷上升,借錢無法還的人一定增加,這時,還要立法壓低利率上限,增加銀行的負擔,造成銀行業的業務緊縮,不利於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七、增加失業率 不利於景氣復甦
在金融海嘯衝擊之下,失業率和失業人數屢創新高。等到六月大學生一畢業,失業率只會增不會減。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果政府再以人為的方式壓低利率,銀行必然緊縮資金供給,造成銀行業務萎縮,並會裁撤原先承作該項業務的銀行員。故利率大幅調降,將造成銀行業緊縮銀根,壞帳增加、外資撤離,民間消費萎縮,出口不振,失業增加,種種因素加在一起的結果,只會延緩,而不是縮短景氣復甦的時間。因此,懇請立委諸公能夠仔細思量法定利率調降的後遺症,而停止修法動作。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6 月1 日中央網路報)
一、不利於社會大眾
由於銀行不是慈善事業、也不是福利機構,銀行為了生存和獲利,必然採取很多轉嫁成本、不利於一般民眾的手段。首先,不利於信用好的人:原本信用好的人以為利率上限調降之後,利息壓力可以減輕,例如:循環利率從10%降到8%或降到更低。但這只是「希望」,這樣的希望卻難以成真。原因很簡單,銀行為了彌補損失,將提高信用好的人的負擔,本來信用好的人的循環利息只要10%,一旦立法通過之後,反而很可能提高到上限12.5%。此外,利率上限調降更不利於信用不好的人。原本信用不夠好的人,例如適用循環利率12%-20%之間的人,將因為利率上限調降的關係,銀行不再借錢給這些人。這些人去哪裡借錢呢?政府有什麼辦法嗎?如果沒有,難道就教他們到地下錢莊借錢嗎?誰不知道地下錢莊是一個火坑,進得去,出不來。
二、各種優惠取消 惹來民怨
在目前利率上限20%的情況下,發卡銀行提供很多優惠措施,以鼓勵消費、多刷卡。一旦,利率上限大幅調降,銀行將減少各種刷卡優惠。預計一旦立法通過,發卡銀行將減少一般卡友的福利,包括:開始徵收或上漲年費、停車優惠減少、機場接送減少、不再提供機場貴賓室服務、上漲遲繳違約金、上漲手續費、縮減信用額度、提高紅利積點門檻……。當一般大眾一方面察覺到以前享有的福利和樂趣,一夕之間被剝奪了,另一方面要繳的各種費用:手續費、年費、滯納金等等不是要收取就是要上漲,人民的不便和不滿可想而知。
三、不利於市場機制,會造成壟斷
目前台灣前五大的消費金融銀行:台灣花旗、中國信託、玉山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和國泰世華銀行就佔了整個消費金融市場的50%。未來一旦利率調降,必然導致信用卡業務緊縮,很多中小型發卡銀行將因規模不夠大而退出發卡業務,結果市場上將只剩下少數幾家發卡銀行。一旦市場由少數幾家銀行壟斷,持卡人就會變得沒有選擇,只有任人宰割。就如同目前台灣的油品市場,不是中油,就是台塑。
四、不利於區域金融中心的目標
在2008年總統大選中,馬蕭承諾要把台灣打造為「亞太資產管理與籌資中心」及讓外資金融機構來台設立區域總部,故主張對金融業大幅鬆綁。然而,以目前立法院要大幅調降利率來看,其作法不但不是要鬆綁金融業,反而是要綁死金融業。此舉非但不利於台灣銀行業的生存,也引起外資的憂慮,故美國商會和歐洲商會發表聯合聲名,表達他們的抗議。外資近來在台股猛倒金融股,不再加碼台灣金融業,我國政府區域金融中心的理想已經越來越遠。
五、不利於治安
由於現在失業率屢創新高、需要借錢的民眾一定比景氣好的時候多很多。一旦以法律強行調降約定利率上限,將使得原本可以在金融體系取得資金的消費者被迫轉向地下金融,這些人一來必須承擔更高的利率水準,二來,必須承擔被暴利討債的風險。一旦地下金融興盛,還不出錢的人增加,家庭悲劇就會一再上演、治安問題就會惡化。
六、不利於銀行業的發展以及國際競爭力
在雙卡利率方面,雙卡的利率相對較高,主因是壞帳風險,因為信用卡放款是一種沒有抵押的放款,而且又是小額,壞帳比率本來就比較高。加上此時,失業人口不斷上升,借錢無法還的人一定增加,這時,還要立法壓低利率上限,增加銀行的負擔,造成銀行業的業務緊縮,不利於我國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
七、增加失業率 不利於景氣復甦
在金融海嘯衝擊之下,失業率和失業人數屢創新高。等到六月大學生一畢業,失業率只會增不會減。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果政府再以人為的方式壓低利率,銀行必然緊縮資金供給,造成銀行業務萎縮,並會裁撤原先承作該項業務的銀行員。故利率大幅調降,將造成銀行業緊縮銀根,壞帳增加、外資撤離,民間消費萎縮,出口不振,失業增加,種種因素加在一起的結果,只會延緩,而不是縮短景氣復甦的時間。因此,懇請立委諸公能夠仔細思量法定利率調降的後遺症,而停止修法動作。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6 月1 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