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料顯示:台灣目前有將近41萬名的外籍(含大陸)配偶,不過,僅以去年(2008年)為例,全年就有11,421對的跨國婚姻離婚,這意指著平均每1000名的外配就有28名離婚,乃為同一時期台灣地區有偶人口離婚率的2.53倍,並且一舉創下了四年來的新高。只是,架接在成人世界之喜怒哀樂的「離婚事情」,已然翻轉並且進一步承載而成為無辜子女的悲歡離合,就此而言,關於跨國婚姻、自願單親及其多重弱勢的發展危機,是有它深究論述的必要。

表:外籍配偶人數統計一覽表

外籍配偶

合計

歸化(取得)國籍

外僑居留

2004

336,483

121,804

8,661

113,143

27,060

151

26,909

94,744

8,510

86,234

2005

364,596

130,899

9,513

121,386

38,249

230

38,019

92,650

9,283

83,367

2006

383,204

134,086

9,820

124,266

50,126

86

49,840

83,960

9,534

74,426

2007

399,038

136,617

10,042

126,575

60,726

353

60,373

75,891

9,689

66,202

2008

413,421

139,248

10,380

128,868

73,710

437

73,273

65,538

9,943

55,595

2009年至5月底

418,756

140,362

10,619

129,743

77,309

489

76,820

63,053

10,130

52,923

資料來源: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搜尋日期2009.06.29)

基本上,關於外配離婚率偏高一事,相當程度上還是要回到當初為什麼要結婚?何以結得了婚?充滿崇景的婚姻世界最終為何要走向分手之途?以及離異之後又會衍生出來那些的滾動式影響?誠然,回應於男大女小、男強女弱等等的婚姻坡度理論觀點,點明了跨國婚姻的緣起,早已經是處於某種羸弱基礎的運作狀態,因此,不足的先天條件自然會讓之後的家庭生活,充滿更多可能會危及到正常運作的干擾變數,如此一來,任何單一的特定事故像是低薪資、失業或是生病等,終究會成為壓垮脆弱家庭的最後一根稻草。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點明出來『跨國婚姻』實則是一項催化和合的加惡因素,畢竟,家中男主人謀生不易的生存窘境,是早於並且是先於海外娶親的跨國婚姻,因此,岌岌可危的家庭能量、能耐與能力,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連帶地,相與關聯的切入見解也不全然只是聚焦在離異以後的這一群新台灣之子身上,而是多數跨國婚姻與外配家庭其相對羸弱的生命機運(life chance)與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是否會複製進而形成更為深化甚或是根深柢固的階層化效應。

是以,對於外配離婚率偏高卻長期被漠視的論述思考,一方面直指的是從先天的不平等、過程的不平等與結果不平等之間可能的加乘串聯,就此而言,個案加總之後的集體意含,點明了關於多元文化家庭的政策藍和照顧措施,是要有不同於主流社會與漢民族家庭而來的行政思考,至於,相與因應的積極性作為則是如何就外配家庭背後所糾結的婚姻狀況、家庭組成、經濟條件、支持網絡與危機應變能力,以進行弱勢家庭資料庫的長期性追蹤;再則,微視層面的方案服務措施,也應該是要同時並進的,事實上,由於跨國婚姻所牽動到的是所謂的生活適應(life adaptation),因此,舉凡從語言適應、家庭適應、社會適應到文化適應,國籍別不同的新台灣媽媽,自然會在婚配與家庭生活的實際運作當中,產生內涵殊異的適應難題,因此,離婚之於跨國婚姻和外配家庭自然是要有分流且多元的對治方式,這其中諸如語言學習、婚姻輔導、親職教育、課後安親、心理諮商、就業促進、經濟扶助、文化適應與社會融合,更形突顯出來對於跨國婚姻、外配家庭及其可能衍生出來之預期與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intended &unintended consequences),這理應是一項跨部會、跨層次、跨領域、跨專業與跨世代的照顧管理改革工程!

總之,急遽增加的外配離婚現象,實乃是冰山所浮現的一角,畢竟,家庭型態的完整與否是要與家庭功能是否穩健運作,做內在性的貫通思考,特別是回應於家庭以及個體的生命歷程(life course),那麼,任何風吹草動的單一事故,其所招致的會是從個人成本、家庭成本到社會成本的外部代價,而這也是檢視該起外配離婚率偏高所應該要有的警覺自省?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