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摘要
一、本次放寬美國牛肉輸台的爭議在於絞肉與內臟。
二、政府必須清楚說明把關對策,建議如下:
1.推動「境外管理」機制
2.落實「入境管理」制度
3.清楚標示「商品產地」
4.加強溝通與宣導
貳、前言
2003年12月23日,美國證實出現首宗狂牛症病例,我國農委會隨即公告美國為狂牛症疫區,衛生署亦於同日禁止美國牛肉輸入台灣。2005年4月16日起臺灣首度有條件開放美國牛肉進口,在同年6月25日又公告停止輸入。而到了2006年1月25日衛生署又再次公告有條件開放進口,雖然同年3月13日美國境內發生狂牛症病例,然而衛生署未同步禁止,美國牛肉持續進口至今。
2008年政黨輪替後,美國政府便積極與我方接觸進行美國牛肉的貿易談判。歷經17個月的談判後,於2009年10月22日台美簽署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美國牛內臟與牛絞肉確定進口台灣,本次開放的範圍包括:一、30月齡以下,且去除特定風險物質(SRMs)的牛肉及牛肉產品,包括帶骨及不帶骨牛肉、內臟及絞肉。二、30月齡以下頭骨、眼、腦、脊髓雖不屬於特定風險物質,原則上不予進口,除非我國進口商特別要求,否則一經查獲即予以退運。如有進口商要求進口,衛生署將嚴格審查。三、進口的美國牛肉產品都必須經過美國「品質系統評估制度」(QSA Program)的認證,所有的進口產品係為來自30月齡以下牛隻,且附有美國農業部駐廠獸醫師簽發證明文件,經我國在邊境查驗無誤後,才可辦理報驗。
參、問題分析
有關美國牛肉開放政策,鄰國南韓的經驗足以當為我國的借鏡。2008年南韓因為牛肉開放政策,而引起民意反彈,百萬民眾走上街頭表達抗議,原本新政府上任的高支持率瞬間下滑,並造成後續內閣總辭效應。
台灣自從台灣宣布放寬美國牛肉輸入條件後,民間開始出現反彈聲浪,包括養牛業者醞釀串連上街抗議、地方政府反彈動作持續擴大(例如:台南市拒絕配合衛生署牛肉產地標示宣導、台北縣長周錫瑋認為中央若不重新談判美國牛肉將抗爭到底、台中市長胡自強則認為只要馬總統吃民眾就跟進等等)。由於美國牛肉進口涉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問題,因此每一波的反彈聲浪都考驗政府的危機處理能力。
本次放寬美國肉品輸入台灣最大的爭議在於牛絞肉與牛內臟的進口,從政府到民間都瞭解這兩類產品的風險,但這已經是貿易談判的結果,因此政府必須向民眾清楚說明具體的把關對策,掌握庶民經濟與庶民政治的脈動,才能有效消弭民怨,化危機為轉機。
肆、政策建議
以食品衛生的觀點,為保障國人食用安全的美國牛肉,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推動「境外管理」機制:在肉品產地進行把關。除了貿易談判前的事前實地審查外,貿易談判後,亦應由政府派員駐美國當地進行屠宰場視察,肉品由我國檢疫人員親自查驗合格後才能進口。目前美國本土出現兩例狂牛症病例,分別發生在阿拉巴馬州與德州,應嚴禁此兩州的肉品進入台灣市場販售,即便是不帶骨的牛肉也不能輸台。
二、落實「入境管理」制度:整合衛生、防疫、關稅等單位,針對入境的肉品與再加工製品進行嚴格的查驗工作。進口商辦理商品進口程序時,必須檢附完整的證明文件才能報關,相關檢驗單位必須規劃一套完善的肉品與再加工製品之查察規定,並徹底落實普查與抽查的工作。
三、清楚標示「商品產地」:近期內輔導民間推動自主性管理來標示商品產地,包括在賣場劃分銷售專區,清處標示產地,在餐飲銷售據點之菜單或明顯處張貼海報告示說明產地來源。長遠來看應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以及「商品標示法第九條」,規範食品類之商品標示應加註產品之原料產地,並強制規定商標內容亦應增加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之原生產地讓生產資訊透明化,消費者能更完整掌握商品的生產資訊,以進行消費選擇。
四、加強溝通與宣導: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增強民眾、本土供應商、進口商對美國牛肉的認知。讓進口商與供應商提供充足的商品資訊,民眾亦因瞭解政府的作為且有充分的資訊進行消費選擇,則可以在消費的過程中做合理的消費判斷。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