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觀察顯示,社會安全年金(social security pensions)已成為社會安全資源的最大消費來源,對大多數國民提供了最長期性的經濟支助(support)。尤其在遭受全球金融危機後,更突顯其重要性。由於人口老化的衝擊已影響到社會安全年金財務(簡稱年金保險財務)的穩定性。因此,最近許多國家均積極進行年金保險制度改革,以資因應。其中最主要的策略運用係如何強化年金保險財務的穩定,用以確保勞工的適當退休所得(ensuring adequate retirement income)為急迫議題。茲以歐洲為例加以探討。
鑑於人口老化的結果已影響到歐洲國家的在職人口與退休人口比例的下降,導致年金給付支出增加,而妨害到年金保險財務的穩定性。據估計,老化現象將使年金保險給付支出佔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例,從目前的10.2%,增加到2060年的12.6%,平均增加GDP的2.4%。惟大多數國家對於年金保險財務壓力問題大都儘量避免討論,而未將實際數字公開列入,導致難予精確的統計。因此,最好建議將歐盟15國經濟體中的年金給付支出額,估計約佔GDP的15-20%之間,較符實際。此一數字已接近於2004年以來許多歐盟會員國占率的一倍。蓋因目前歐洲各國政府對於年金保險財務處理,大都採用隨收隨付制來籌措保險財源以支付現有年金受給者(current pensioners)。故勢必造成立即的財務壓力,而大都藉提高退休年齡措施,以資因應。
綜合歸納,關於歐洲各國政府致力於強化年金保險財務的穩定,大致採行下列三種策略措施如后:
第一、提高年金給付年齡措施(increasing their pensionable ages):有關提高(延長)年金給付年齡措施,以德國與英國居於領先地位。彼等規定在未來25年至35年將逐期延長退休給付年齡到67歲。其主要目的在於增加保費收入及延後給付支出,以求短期的財務穩定。惟因受到全球不景氣的衝擊,許多國家正在研商再提高退休年齡的議題,例如英國、捷克、芬蘭、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荷蘭及土耳其等國。同時,對於全額年金的請領條件亦要求逐期提高工作(保險)年資,並限制提早退休相關請領給付的規定,以求財務的穩定。據統計顯示,歐盟(EU)25國中的勞工實際退出勞動市場的平均年齡(實際退職平均年齡),從2001年的59.9歲至2007年的61.2歲,計增加1.3歲;歐盟15國中,從2001年的60.3歲到2007年的61.5歲,計增加1.2歲;而歐盟10國中,從2001年的57.6歲到2007年的59.6歲,計增加2歲。顯然,提高退休給付年齡措施已有相當成效,並成為解決財務穩定的主要選項。
第二、謀求保險給付與終身繳費相連結的改革措施(seeking to link benefits more closely to the lifetime contribution):許多國家對於年金保險給付額的計算方式,已提出依被保險人終身(全部)繳納保費期間為依據來計算,以增加精算的公平性。惟從給付的適當性觀點言,此種連結措施較之以最後幾年間的計算方式,對被保險勞工較為不利。因此,吾人必須對於延後退休者(delay retirement)增加財務誘因,以補其窮。基於此,目前有些國家則改採無財務準備式的確定提撥制(Notional Defined Contribution, NDC),以符合上述措施的要求。蓋因此制的基本(基礎)給付(base benefits)完全係依被保險人全部保費為基礎來計算其年金額,例如瑞典、義大利、波蘭、俄羅斯及拉脫維亞等國已逐期採用此制。亦有些國家採行新年金點制(new pension point systems)來達成類似的連結功能措施,例如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及斯洛伐克等國採類似於德國模式。顯然,這種社會保險私人儲蓄式(private saving for social insurance)的替代模式已具有強化「保費-給付連結功能(the contribution – benefit linkage)」,用以減少給付支出而增加年金財務的穩定效果。
第三、採行年金保險財務機制穩定措施(mechanisms to stabilize pension system finances):有些國家已開始採行年金保險財務機制穩定措施,主動降低給付標準來因應人口老化所造成的在職勞工與年金受給者比例下降的財務衝擊,例如瑞典、芬蘭、拉脫維亞、波蘭及德國等是。其中義大利及瑞典採行NDC制,芬蘭及德國則調整確定給付制的給付水準(Adjusting benefit levels in defined benefit schemes),以及法國及丹麥等國則改變給付資格條件(changing qualifying conditions)等是。另有些國家則將薪資指數(Wage indexation)改採物價指數(price indexation)來計算年金額,如希臘、法國及奧地利等國,或者採兩種指數併用措施,如保加利亞、愛沙尼亞、匈牙利及波蘭等國。鑑於以往的經驗認為薪資增加率較物價為快的假設下,指數的改變將會影響到年金給付的減少支出,而具有財務穩定效果。惟以上三種策略的交替運用,則更具有其穩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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