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與縣市長選舉結果,中國國民黨勝負參半。在縣市長方面,從民進黨手中贏回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台中縣市與其他三個縣的縣市長;然而,在立法委員方面,則遭到重挫,僅獲得六十八席。

就縣市長選情而言,中國國民黨上次選舉所贏得之縣長,若非農業縣,就是外島小縣。此次選舉黨能突破都會區障礙,贏得台中以北六個重要縣市,別具意義;此象徵民進黨已不再能像過去一般掌握都會地區中產階級。民進黨執政以來,施政績效一片慘綠,該黨許多縣市長候選人不是官司纏身,就是施政無法獲得民眾支持。而國民黨所提名候選人,除本身條件相當優秀外,加上泛藍軍大團結,所以能大獲全勝。這象徵在單一選區當中只要泛藍軍能整合,就能穩操勝算。至於縣市長改選後版圖重劃的結果,南台灣仍由民進黨掌握,惟台中以北台灣則多由國民黨執政,出現南綠北藍局面。其中意義,值得進一步觀察。

就立委選情而言,民進黨由於提名穩健且配票成功,出乎意料之外大獲全勝,贏得八十七席,成為新國會第一大黨。至於台聯黨,也由於李前總統拉台奏效,亦獲得十三席。然而,民進黨席次加上台聯黨席次,仍然只有一百席,離過半的一百一十三席仍不足十三席。如無法獲得國、親兩黨的支持,即便獲得無黨籍立委支持,陳總統所提出的「跨黨派國家安定聯盟」,將只是少數聯盟,與現在少數政府所面臨之困境並無不同。

中國國民黨此次立委選舉,一方面提名人數過高,加上親民黨對於某些候選人藍中帶綠的批評奏效,以及未能有效配票,導致該黨雖然得票率高於民進黨,所獲席次卻遠不如民進黨。國民黨在立院原有實力,在本次選舉中隨著親民黨的出走,與李登輝前主席另立台聯黨,使其實力一分為三,終於無法維持第一大黨的地位。

然而,值得觀察的是:就泛藍軍而言,國民黨席次加上親民黨的四十六席,總席次是一百一十四席,超過半數一席;相當接近上屆立委國民黨所獲席次;此證明泛藍軍仍獲得多數選民的支持。

在此次立委選舉中,我們看到所謂的四大天王加上馬英九市長全面投入輔選,個別立委候選人則完全消失在五大天王的光環之下。此次選舉,不但是上次總統大選的延續,更是下次二00四年總統大選的提前操兵,是以格外激烈。然而,立委選舉除了與總統大選關係密切外,更與新政府之籌組有密切關係。根據憲法之設計,行政院負責對象是立法院,而分總統;是以關係政府籌組之選舉應該是立委選舉,而非總統選舉。去年總統大選後,國民黨既然仍是立法院多數黨,理應由該黨繼續執政。惟由於陳總統有效訴諸民意,以及國民黨未能堅持國會多數黨之組閣權,致使陳總統有機會籌組少數政府,進而導致憲政亂象與經濟嚴重衰退。

立法院改選後,成為具有最新民意的最高民意機關,依規定與慣例,內閣應該在明年二月新立院開議前總辭,俾使總統根據立法院新民意組新政府。問題是:總統到底該任命誰當閣揆?民進黨雖是新國會第一大黨,但是如果該黨無法與其他政黨結盟掌握過半席次,陳總統是否仍應堅持由該黨主導未來新政府?

陳總統一再堅持組閣權屬於總統,甚至企圖籌組「跨黨派國家安定聯盟」主導選後政局。對此,我們無法苟同。八十六年我國修憲時,係以法國第五共和雙首長制為藍本。法國總統所擁有之憲法權力,遠高過我國總統。該國總理亦係由總統任命,也不需國會同意;總統還擁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然而,法國卻曾三度出現所謂「左右共治」(由左派與右派領袖分別出任總統或總理),其原因都是由於總統在國會改選後無法掌握國會多數,只得任命國會多數聯盟組閣。我們不曾看到密特朗總統或席哈克總統在國會大選後,將手伸到國會去招降納叛多數聯盟國會議員,企圖透過「跨黨派國家安定聯盟」掌握新政府。

陳總統曾說:「法國體制下『左右共治』的情況,乃是舊總統面對新國會時,總統不得不接受最新民意支持下所產生的總理--這點與我國正好相反。」立委改選後,我國也是新國會、舊總統,完全符合法國出現「左右共治」的條件。中國國民黨雖非新國會第一大黨,惟由於國、親兩黨在新國會席次過半,如兩黨有意共組「多數聯盟」,陳總統恐怕還是必須尊重多數聯盟的組閣權,方能確保新政府不致空轉。

連戰主席與宋楚瑜主席都呼籲陳總統尊重新國會多數聯盟的組閣權,問題是陳總統根本不予理會。連主席宣示選後將籌組「全民護憲聯盟」捍衛憲法尊嚴,問題是:如陳總統組不成多數聯盟,又堅持少數政府,怎麼辦?要回歸憲政體制,除了訴諸民意的壓力外,更重要的恐怕是新國會多數聯盟的實力決心。如國、親兩黨不願與民進黨合作組閣,又反對組少數政府,且有意願共組新政府,就必須以倒閣權制約陳總統濫用任命權;我們相信陳總統絕不敢濫用解散權對抗新國會。如國、親兩黨不結盟、不與民進黨合作、又不倒閣,陳總統的少數國安聯盟,恐怕不可能確保政局的安定,國內政局也會繼續亂下去。

歷史證明,國民黨分裂只會使民進黨漁翁得利。此次選舉國民黨再度一分為二分裂,使國、親兩黨都無法過半,讓民進黨漁翁得利。選後兩黨如再不能捐棄成見、攜手合作,想要從民進黨手中贏回中央政府恐怕是想都不要想了。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中央日報90.12.02第二十版特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