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1)年第19屆東亞峰會(ASEAN Summit)提出東協全面性經濟夥伴關係架構(ASEAN Framework for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之後,今(2012)年11月第21屆東亞峰會正式提出區域全面性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明(2013)年將展開談判,預計2015年完成。參與RCEP成員除東協(ASEAN)10個會員國之外,尚包括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及印度等六國,若以2011年GDP計算,RCEP經濟規模約19.78兆美元,占全球GDP的三分之一,30多億人口占全球人口數的一半,RCEP倘若順利完成,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區域經貿組織。
推動RCEP,等同實踐ASEAN+6,亦是ASEAN達成2015年建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目標的具體作為。根據東協與東亞經濟研究機構(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SEAN and East Asia)的報告顯示,ASEAN+6如實現建立AEC之自由貿易區域構想,ASEAN+6整體GDP將提高1.3%;其中,中、日、韓三國之GDP將上升0.9個百分點;東協GDP則提升3.83個百分點。
然而實踐RCEP亦有其挑戰。首先,由於RCEP以整合現有5個ASEAN+1做為主軸,每個ASEAN+1都已經優於WTO開放程度,加上每一個ASEAN+1因應各會員國特色後,簽署內容都有所差異,如何整合成一個優於當前5個ASEAN+1的區域貿易協定(RTAs),將考驗各參與國對於進一步開放的決心。
以貨品貿易為例,每個ASEAN+1中有不同的貨品貿易關稅減讓項目及稅率,不同國家採用不同的關稅減讓,甚至同一個國家對於不同的簽署國亦有不同的關稅減讓標準,需要合併;另再以服務貿易及投資為例,5個ASEAN+1中,僅ASEAN+紐澳、ASEAN+中國大陸和ASEAN+南韓有涉及此部分,因此對於未簽署服務貿易及投資協議的日本及印度,如何整合即是一項挑戰,而已簽署服務貿易及投資協議的紐西蘭、澳洲、中國大陸、南韓,亦將調整國民待遇、市場准入等開放程度不盡相同的部分。
其次,由於RCEP希望能以實踐AEC為主軸,因此AEC藍圖中希望實踐的議題,包括航空運輸、電子、醫療保健、旅遊和物流服務等優先領域,以及與生產相關的分銷、電信及金融服務業等,亦將於RCEP談判過程中成為納入RCEP的重要議題。因此,RCEP在2015年預定完成之前,仍有許多需要磨合及協商之處。
若將以東亞地區為主要會員國的RCEP與以亞太地區為主要會員國的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相較,在區域經濟規模上,若日本加入TPP,兩者經濟規模相當;就經濟整合深度而言,TPP除了優於WTO規範之外,服務貿易將以負面表列方式進行開放,並增加智慧財產權、環保、政府採購、投資保護、勞工等議題,而RCEP主要進行WTO-Plus的開放,主要內容仍放在貨品貿易,幾項服務貿易及投資合作的促進,因此TPP經濟整合深度高於RCEP。
東亞論壇(Eastasia Forum)直指中美關係將影響TPP與RCEP的發展,並表示:「中美之間希望將東南亞及東亞區域經濟合作納入,以保護美中各自的經濟利益,也因此美中之間的競爭會成為區域經濟結構發展的主導因素,…RCEP及TPP兩個協定的競爭,亦有可能分化ASEAN。」RCEP雖然匯集5個ASEAN+1在一個區域經濟整合協定中,可以預期RCEP的會員國將在此過程中,建立比以往各更深化的經濟合作,也因此不在RCEP之中的國家,將因為區域壁壘而遭受負面衝擊,不在TPP亦然,然而RCEP除了經濟層面將面臨進一步開放的挑戰,TPP的談判進度及美中關係的政治角力,將成為推動RCEP的挑戰。
台灣身處東亞,面對TPP與RCEP的競合,若參酌中華經濟研究院所做的報告,若以ASEAN+6組成後對台灣經濟影響程度,做為RCEP成立後對於台灣經濟之影響參考依據,RCEP成立後,台灣實質GDP將減少50.72億美元(-1.8%),總產值減少78.87億美元(-1.37%)及總出口減少19.00億美元(-1.37%),總進口減少21.12億美元(-1.81%),社會福利減少21.6億美元,而台灣受衝擊最大的產業為紡織業、其他服務業、塑化業、貿易等,上述產值依序預估減少26.16億美元、20.24億美元、17.36億美元及10.48億美元。
台灣面對RCEP的形成,若能加入,形成ASEAN+7,依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對於ASEAN+6及台灣都將有正面效益。然而誠如上述,RCEP此次主軸為5個ASEAN+1合併,本身已經極具挑戰,恐怕無法顧及區域外的經濟體要加入的問題,加上過往台灣一直希望以觀察員方式進入ASEAN都不得其門而入,因此台灣要在2015年加入的可能性很小。
面對當前RCEP形成對台灣的負面衝擊,台灣除了積極表達希望參與RCEP的意願,但也應針對未能參與RCEP的狀況做好因應對策。首先,有鑑於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汶萊、澳洲、紐西蘭等六國同時參與RCEP及TPP的區域整合,TPP經濟整合深化程度又高於RCEP,台灣仍可繼續推動參與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做為台灣重要的開放佈局策略。一方面藉此檢視並鬆綁台灣經貿法規,做好開放市場的準備,另一方面也可做為無法如願加入RCEP時,與同屬RCEP的六個會員國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途徑。
其次,台灣應積極與東協各國簽署雙邊FTA,包括現在進行的台星經濟夥伴協議及台紐經濟合作協議等,以簽署雙邊FTA方式突破區域壁壘,消弭RCEP對台灣經濟的負面衝擊。
再者,有鑑於中國大陸是RCEP經濟規模最大的會員,台灣應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談判,完成ECFA兩岸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協議之簽署,並進一步尋求兩岸共同參與全球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可行途徑,一同融入東亞區域整合。此舉不但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發展,將是更重大的突破,也是台灣積極拓展國際經貿空間需要進一步努力的方向。
(本文刊載於2012年12月14日中央日報)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CEP現況及台灣因應之道
作者譚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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