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6年,兩岸簽署20多項協議,兩岸官員與民眾交流往來絡繹不絕,但兩岸經貿要互利共榮,需要更多創新思維與政策落實,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範圍才能成功。日前病逝的前海協會副會長劉震濤,專研兩岸經貿合作,生前極力主張在《兩岸經濟架構合作協議》(ECFA)簽訂後,大陸給予台商國民待遇將是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轉折,而實現這個轉折的時機已經成熟。

奮鬥30年 仍是外人

所謂國民待遇,是WTO(世界貿易組織)不歧視待遇基本原則,各會員國在訂定含有自由化條款的投資保障協議時,均會強調締約雙方可以享有與該國國民相同待遇。

對大陸台商而言,台商獲得國民待遇後,可望被「視為內資企業」,就能突破以往的市場進入障礙,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全面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受限的行業和領域,兩岸企業就能在更大範圍內深入展開合作與進行產業鏈的產業整合。特別是對身居「兩岸關係先行者」歷史地位的眾多台商,在大陸奮鬥30年,至今仍被大陸在法律政策上視為「外人」,不僅使台商在融資、稅務、環保及政府採購方面都比不上陸資企業,投資頻受限制,大陸「十二五」規畫大餅,台商也往往因投標資格限制看得到卻吃不到,加上出入境皆要加簽,即使有一年多簽仍不如本地人便利,很難讓台商在心理層面產生大陸所要達到兩岸「一家親」之情。

大陸政府如能給予台商企業國民待遇,將有利台商與陸企公平競爭,爭取「十三五」規畫商機,尤其是在服務業即將成為大陸下一個經濟增長動能的情況下,台商若能享有國民待遇即可透過在地化、精緻化以及國際化等方式,對大陸服務市場投入更多研發與創新,結合大陸市場與台灣的軟實力,將能創造出不同於製造業的經濟效益和附加價值。

近年全球經貿環境與大陸投資環境有很大的變化,造成台商在大陸經營環境普遍惡化,不能享有國民待遇更加深台商在大陸經商的不安定感。

產業分工 共創三贏

因此,若大陸能盡速給予大陸台商國民待遇將有助台商深耕大陸市場,有利台商融入大陸產業,更有利建立兩岸分工的產業網絡,為兩岸經濟發展與大陸台商共創三贏。

但對台灣政府而言,WTO所談的國民待遇是對等的,大陸若給予台商國民待遇後,台灣是否能給予大陸企業國民待遇?這又牽涉台灣對陸資來台管制結構性問題,目前台灣仍對大陸企業來台投資採取正面表列,大陸希望台灣放寬陸資投資限制,台灣卻極力避免太快開放,並希望回到ECFA文本中,以「逐步減少或消除來台投資限制」字眼帶過。在「恐中」、「反中」的意識型態仍待時間消化的情況下,導致台灣對大陸企業的管制一直難有突破。

此外,大陸台商獲得大陸給予的國民待遇後,在參與大陸投資及優待的考量下,也可能進一步擴大在大陸現有的投資規模,將讓台灣資金、人才持續外流,產業空洞化,也對台灣在制訂對大陸經貿政策鬆綁上產生政治及經貿壓力。台灣政府亦應儘速提出對策。

大陸先給予台商「國民待遇」不僅可跳過ECFA對台灣帶來政治及經貿上之難題,現實上更可直接進一步開放市場給大陸台商投資及促進兩岸貿易往來;並可達到如同《旺報》創辦人蔡衍明所言大陸讓台商享有國民待遇,將創造兩岸經濟大融合,攜手共創新局。面對兩岸經貿關係丕變之際,兩岸絕不可以拖待變,需用更宏觀的思維提出因應對策,才能讓兩岸關係持續深化、經貿互利,由大陸先落實兩岸在2012年雙方簽署的《兩岸投保協議》中已達成給予台商共識,對兩岸貿易的發展應是適切作法。

(本文發表於2015年3月13日旺報論壇D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