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318太陽花學運到今天,剛好滿一年,這期間除了太陽花學運本身要求政府應該推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及服貿協議應該先有條例再審查,然後太陽花學運退場之外,其實太陽花學運對台灣政治及兩岸關係在實質上都產生不少的影響。比方說,在政治層面上,造成去年十一月底七合一大選執政黨大敗;另外,也造成許多公民團體的出現,未來這些公民團體很可能會參選,而進入體制內對於未來兩黨政治可能造成另外一種形式的衝擊。

在兩岸關係上,太陽花學運也同樣造成不少影響,比方說,雖然監督條例還在立法院等待審查,因為政府承諾既使監督條例還沒有通過,但是未來兩岸協議的簽署過程仍然將依據行政院版本的草案內容來推動。因為在院版草案中的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要求協議在簽署的過程中,可以更公開透明,因此其中設計在協商的過程中大幅增加政府與社會大眾溝通的要求。其中把溝通的過程分成四個階段,包括議題形成前、協商溝通中、協議簽署前與協議簽署後,每一個階段都要求政府部門與立法院、相關產業與社會大眾進行溝通。

當然,因為監督條例還沒有通過,再加上服貿協議仍然等待審查,陸方對於未來簽署協議能否順利生效也會有很大的疑慮,因此對於簽署協議的意願也會比較低,而對於正在協商中的協議也會有同樣的疑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兩岸貨貿協議,雖然陸韓FTA已經完成協商,很可能在最近就會正式簽署,大家都知道未來會對台灣的出口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兩岸在協商貨貿協議時,多少會因為監督條例沒有通過,而出現就算貨貿簽署了可能也會在立法院被擋的疑慮,而對造成對協商產生不利的效應。

其實去年太陽花學運在四月初退場時的兩個最重要述求,一個是要求政府對於兩岸協商的過程要更為透明,因為很多參與的學生說並不反對服貿協議,他們反對的是黑箱作業,因此他們要求要先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讓未來兩岸所有的協商過程更為透明更為制度;另外一項述求就是服貿協議必需等監督條例立法後,才能進行逐條審查逐條表決。而為了因應太陽花學運的述求,行政院立即在四月初就把監督條例行政院版的草案送到立法院審等待審查。同時,由於各界對於監督條例的內容都很關心,因此現在大約有七八個不同版本的監督條例草案,等待立法院審查時一併討論。

其實從行政部門的角度來看,政策透明本來就是應該的,因此在目前政院版的監督條例草案中,把協商過程分成四個階段,然後要求每一個階段政府部門都必需向立法院、相關產業及社會大眾溝通,這就是把協商制度化及透明化最重要的回應。另外,為了讓國人瞭解兩岸協議的重要性並且不必擔心可能產生的國安疑慮,因此在政院版的草案中要求在協議簽署前階段,政府部門一定要提出影響評估並進行國安審查,只有在確定沒有國安疑慮之後,才可以進行簽署。

其實對台灣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來說,政黨輪替是一個常態,政策透明是必然的,因此兩岸協議的過程要更制度化與透明化,當然也是必需的,透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讓兩岸協議更化透明,也可以說是所有國人的共識,在多次的相關民意調查對於監督條例的支持度也都超過七成以上。因此,我們真心的期望立法院能儘速開始啟動對於監督條例的審查,而且既然國人都這麼關心此一條例,因此大家都應該打開心胸,儘可能的把各種版本中的可能情況都整合起來。而對於一些比較敏感的部分,則應該儘量避免,比方說,有人建議本條例應該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條例,這種兩國論的說法,應該屬於憲法層級的內容,並不適合在監督條例中出現。再比方說,有人建議如果協商的結果損及國家利益,參與協商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內容過於敏感,可能會造成無人敢代表政府參與協商。

最後,我們希望能把所有版本的草案融合成一份「合憲、務實、可行」的監督條例出來,同時刪除一些過於敏感的條文,不要讓監督條例成為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以確保未來兩岸的重要協議得以繼續簽署,以謀求兩岸穩定的和平發展及國人的最大福祉!

(本文轉載於104年3月19日經濟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