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現蔡政府拼經濟的決心,行政院近日公布「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宣布將提出總額8,824.9億元的8年特別預算案,以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與城鄉等5大建設為主軸,預計可讓國家每年GDP成長0.6%到0.7%,並提供四萬多個工作機會。

先來看看這8,824.9億元怎麼花。首先是軌道建設,包括兩鐵整合、高架或地下化、東鐵南迴雙軌、輕軌捷運等,估計約4,241億元的規模;水環境,包括給水、滯洪、安全與親水環境等,估計約2,507億元;綠能部分偏重海陸風機、太陽光電、智慧電網等投資項目,估計約243億元;數位建設則包括資安建設、文創新媒體、創新人力等,預計約投入460億元。另外,考量到地區立委需求,政院還提出城鄉建設1,372億元計畫。

對於蔡政府關注與重視公共投資投資不足,我們深表肯定。

公共建設計畫能創造多大的經濟動能見仁見智,但從這次政府推動過程來看,實在過於倉促與草率。以往類似的計畫,得經過周詳規劃並透過很嚴謹、冗長的分析審查,而這次前瞻計畫中,各案決定要不要做的可行性分析都還沒有出來,就一個個案子匡列預算。政院甚至在政策公布的說明都不用心,難怪讓台下記者在提問時間暴怒:「根本聽不懂!」顯然對蔡政府而言,「前瞻計劃」政治考量的重要性完全是凌駕在專業評估之上。

更何況,在這次計畫中,許多縣市的軌道建設多屬之前主管部會都已評估不太可行的計畫,過往地方多次要求,始終未能如願,這次反成為中央送給地方的大禮。此外,38項軌道建設幾乎都集中在民進黨執政縣市,改善東部軌道項目僅「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一項,至於新北市提出12案,像在軌道建設中的三環三線及其延伸計畫,以及提出鐵路立體化與捷運化,均未被納入,讓我們懷疑在執政者政治算計的考量下罔顧整個大台北生活圈應有的權益。

細數政府帶領推動的重大建設,有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的「十大建設」,繼任的行政院長陸續又推出多項大型建設計畫,如「十二項建設」、「十四大建設」、「六年國建」等;陳水扁執政時也推出「新十大建設」;馬英九上任後則推出「愛台十二項建設」。這些林林總總的建設計畫,經事後回顧,以「十大建設」最為人所稱頌,也最深植民心,可說是最成功的計畫,讓台灣經濟體質獲得大幅改善,進而提升台灣整體生產效率與對外競爭力。之後的政府大型計畫影響力與效益都難以企及,有些計劃甚至只是一種華而不實的「政治行銷術」或「口號」。

這次前瞻計劃除了政治考量凌駕專業評估外,更重要的是,「錢從哪裡來?」依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顯示,截至105年底,各級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6兆733億元,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為37.88%,符合公共債務法50%債限規定;而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 兆3,258億元,債務比率33.22%,低於法定債限40.6%。中央、直轄市與各級地方政府中,除宜蘭縣、苗栗縣與嘉義縣朴子市超過法定債限外,其餘均符合公共債務法債限規定,顯示財政部近幾年推動的財政健全方案已有初步成果。

中央與地方財政尚稱健全,但不寬裕。近日政院卻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名,以口號綁項目,幾乎把公債法下中央政府的舉債額度用罄,且為規避「公共債務法」每年舉債額度限制及控管機制規定,以特別預算為名編列8年近9,000億元,影響政府財政健全甚鉅,且資源配置偏重交通設施,資源無法有效運用。

況且特別預算在性質上為預算調整機制的最後手段,為國家臨時遇有特別重大事故,或因應推動屬一次性之重大政事,始能採行之措施,非常態性編列。舉債空間用罄,一旦國家遭遇天災、地震等緊急危難恐無法及時因應。

政府財政政策「能救急不能救窮」,軌道建設、城鄉建設等確實有助於地方發展、民眾生活品質與便利性,但政府仍應多考慮成本效益與自償性問題,將有限資源花在刀口上,而不是大開支票,卻讓這些建設成為未來的蚊子館或荒廢的建設。

我們要求各建設的主管機關應做好周詳規劃與成本效益分析,並以透明程序決定,而不是提出一些「華而不實」、「缺乏前瞻」的大錢坑計畫,或者「以舊項目換標籤」來湊數或綁樁,財務規劃或財源空洞卻不可行或不具體。我們更要提醒執政者,唯有拋棄藍綠成見,時時以國家發展與公平效率為念,才能讓「前瞻計畫」得以前瞻,實現計畫目標,奠定台灣再次蓬勃發展的基礎。

(本文發表於2017年3月30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