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復辟 教授以身進言
蔡總統上台五年六個月以來,國內外政經局勢並不平靜,就國內公共事務政策制定言,雖不致荒腔走板,但稱其「不自由的民主」,仍有不夠深刻之處。蓋政策制定雖形式民主,實質卻是威權復辟,完全不尊重少數,更別說以民意為主軸,反倒將街頭不法活動,以「公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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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上台五年六個月以來,國內外政經局勢並不平靜,就國內公共事務政策制定言,雖不致荒腔走板,但稱其「不自由的民主」,仍有不夠深刻之處。蓋政策制定雖形式民主,實質卻是威權復辟,完全不尊重少數,更別說以民意為主軸,反倒將街頭不法活動,以「公民不

法律系是第一類組高中生的熱門選項,但每年學測、指考公民科的「法律」部分,總有許多讓法律專業人士看了昏倒的題目。不是極度繁瑣,就是似是而非。 以今年公民的題目而言,有一題就把「政府機關風景區對園中躺臥遊客處以罰鍰新台幣3000元,且6個月內禁

日前太陽花事變侵入行政院部分,由臺北地院做出民事第一審判決,然社會評價兩極,我們不能率認法官為政治判決,要給法官獨立審判的空間;反之,人民對於上開判決之當否,仍可以有公論,筆者試申述之。 新聞稿內認行政院為集會遊行法之禁制區,警方執法驅離客

日前反送中運動白熱化到達「游擊戰」態勢,然事發地點,一般民眾與遊客,或可趨吉避凶,不涉足險地;然今香港港鐵數站,發生緊急按鈕遭有意人士引發123次的假警報,癱瘓港鐵近1小時,若其發生在臺灣,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值得未雨綢繆。 或稱:憲法第1

日前在立法院反年改的人員與警員發生激烈衝突,連記者也遭池魚之殃,我們譴責暴力。然而,年改爭議越演越烈,我們就針對軍人此回抗爭的評價與善後,提供一些淺見。 首查,法治時報黃越宏先生出版《清代四大律師》:清代有位富商邵伯銘,當年縣裡災荒,邵君不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法院一審援引「公民不服從」之理,判決學運領袖無罪。二審判決雖然刻意迴避不再提及公民不服從,但是卻認為立法院違反議事程序,公民因而有權行使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維持無罪判決。 兩審法官理由荒腔走板,一審法官完全不了解「公民不

日前在立院多數,無懸念的情況,陳師孟教授正式成為監委。然而其稱要針對所謂「辦綠不辦藍」或「陳前總統若有程序正義,則非貪汙罪」云云,此舉是否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監察委員「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也讓人想起「妨礙司法公正罪」的立法需要。 首查, 美

台灣 的歷史會牢牢記得,在民國106年3月31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做出一個獨步全球,世界第一的判決:3年前以反對黑箱服貿為由占據立法院,被提起公訴的22名被告全部無罪,他們的總指揮林飛帆為占領行政院、中正一分局運動的其他人請命,對同一場運動

今年(2014)三月間所爆發的學生佔領立法院長達二十多天的太陽花學運,固然反映部分青年學生對現狀的不滿、對未來的迷惘、對施政的失望,以及對 兩岸關係 的憂慮,這些都值得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省思、檢討以及謀求有效的因應之道。 但是在此一事件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