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產條例釋憲辯論只是過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婦聯會等黨產訴訟,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牴觸憲法的疑慮,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從言詞辯論庭的開庭過程中,令人對於黨產條例釋憲結果感到憂慮。 此次辯論的重點置於「設黨產會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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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婦聯會等黨產訴訟,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牴觸憲法的疑慮,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從言詞辯論庭的開庭過程中,令人對於黨產條例釋憲結果感到憂慮。 此次辯論的重點置於「設黨產會是否

今日婦聯會將召開會員大會,決議是否與內政部、黨產會簽行政和解契約,簽約與否,陷入進退維谷的兩難。婦聯會因黨產條例中附隨組織規定而牽扯其中,可見問題關鍵在於黨產條例本身。 本屆大法官就任一年多,開過一次言詞辯論庭,綜觀所作成廿件解釋,係針對個

去年三月監察院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聲請大法官釋憲,已經十個月;而國親兩黨立委在去年九月共同連署針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審查爭議的釋憲案,也已經四個月,但兩案至今均無下文,仍處於「只收件」但仍未決定是否受理的階段。

監察院會於3月14日在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情況下,通過由仉桂美委員、劉德勳委員的調查,認為去年8月頒布施行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為保障人民之權利,因此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黨產會則指出,監察院聲請釋憲案僅限於針

監察院日前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即所謂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為保障人民之權利義務,決議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旋遭 民進黨 及若干立委痛批濫權,質疑監察院聲請釋憲的適格性何在?甚至批評監察院踰越憲政分際,

監察委員調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認定有違憲之虞,為保障人民的權利,經監察院院會通過聲請釋憲,結果引來蔡政府和 民進黨 團的抨擊。 監院調查報告近160頁,其中聲請解釋憲法理由,共有7大違憲之虞的疑義。其中包含該條例僅為特定政黨立法,是以個別

昨天行政院黨產會舉行聽證會,下午場次安排中投公司蕫事長陳樹接受詢問。但聽證會詢問程序亂無章法,黨產委員作秀式輪番拷問,陳樹備詢超過一小時,全場變成「公審大會」,甚至形成「行政調查」或「偵查庭」方式;卻又完全漠視聽證會意見僅供參考,漠視當事人

民進黨 傾全黨資源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就法論法,首先這條例採用了兩蔣時代與中國大陸威權時期的「特別法」立法模式;許多民進黨籍立委還沾沾自喜大肆宣揚。殊不知此舉靠攏了他們不以為然的中國大陸立法。 中國大陸制定「行政許

在立院經過十餘小時的交鋒, 民進黨 挾著國會過半的優勢,強勢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看到長期努力終獲勝利,民進黨委員自然難掩興奮之情,黨團總召柯建銘激動的稱這是「人民的勝利」,蔡總統也在臉書註記「歷史會記得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