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2011年開放教師可組織、加入產業工業及職業工會,這對於教師權益的保障無疑是一種進步;但是一般所稱「勞動三權」包含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罷工權就是爭議權中重要的一環,尤其是對於教師的罷工權,社會上的爭議聲浪仍大。
目前教師團體對於沒有罷工權有非常大的意見,教育部及家長團體對於這方面也有不小的反應,雙方僵持不下。勞動部對於此爭議正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為將學生受教權的衝擊降到最低,將朝僅能提供「非教學」性勞務或事後補客等配套措施方式,賦予教師「有條件」合法行使罷工;再者為讓學生受教權不會被影響太大,加上國外教師罷工也都有一定限制,未來也將參考國外作法規範教師罷工(例如只能拒絕提供像導護、改作業、行政工作等非教學性勞務;或教師人須在教室,但可不上課;或可罷教但事後須補課等)。這些都還需要與教育部、家長和教師團體座談溝通,以尋求社會較大共識。
最近社會的氛圍非常紊亂,經濟不振、失業率的問題、19、22K的問題,身為公務人員的教師們,公教人員的相關規定以及18%的優惠都比一般年輕人及就業人士有較好的待遇。十二年國教第一次會考仍爭議不斷,高等教育招生不足的情形,這些林林總總的教育問題和現況,再加上社會大眾越來越不尊師重道的情形下,爭取罷工權恐怕還沒有實施的條件和迫切性,應該要共體時艱,為教育百年大計做更長遠的規劃。
教師組織工會確實是世界潮流,但教師罷工權並非如此。國際勞工公約固然規定「教師有罷工的權力及公務假應予保障」,但在現實上,先進國家並不一致,除了英國不限制教師罷工之外,其他國家或多或少都有限制。目前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教育部、家長及某些家長團體的反對,擔心危害孩子的受教權。然而「勞動三權」固然包含教師的罷工權,如今政府要做的是如何調和教師罷工權與學生受教權,並且訂定配套措施,多舉辦公聽會集思廣益,讓雙方的權益都有保障甚至對於未來的教育政策更有幫助才是上上之策。
<本文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
目前教師團體對於沒有罷工權有非常大的意見,教育部及家長團體對於這方面也有不小的反應,雙方僵持不下。勞動部對於此爭議正研議修法鬆綁教師罷工權,不過為將學生受教權的衝擊降到最低,將朝僅能提供「非教學」性勞務或事後補客等配套措施方式,賦予教師「有條件」合法行使罷工;再者為讓學生受教權不會被影響太大,加上國外教師罷工也都有一定限制,未來也將參考國外作法規範教師罷工(例如只能拒絕提供像導護、改作業、行政工作等非教學性勞務;或教師人須在教室,但可不上課;或可罷教但事後須補課等)。這些都還需要與教育部、家長和教師團體座談溝通,以尋求社會較大共識。
最近社會的氛圍非常紊亂,經濟不振、失業率的問題、19、22K的問題,身為公務人員的教師們,公教人員的相關規定以及18%的優惠都比一般年輕人及就業人士有較好的待遇。十二年國教第一次會考仍爭議不斷,高等教育招生不足的情形,這些林林總總的教育問題和現況,再加上社會大眾越來越不尊師重道的情形下,爭取罷工權恐怕還沒有實施的條件和迫切性,應該要共體時艱,為教育百年大計做更長遠的規劃。
教師組織工會確實是世界潮流,但教師罷工權並非如此。國際勞工公約固然規定「教師有罷工的權力及公務假應予保障」,但在現實上,先進國家並不一致,除了英國不限制教師罷工之外,其他國家或多或少都有限制。目前教師爭取罷工權,引起教育部、家長及某些家長團體的反對,擔心危害孩子的受教權。然而「勞動三權」固然包含教師的罷工權,如今政府要做的是如何調和教師罷工權與學生受教權,並且訂定配套措施,多舉辦公聽會集思廣益,讓雙方的權益都有保障甚至對於未來的教育政策更有幫助才是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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