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奧爾(Weird Al Yankovic)拒絕AI廣告的消息,在AI席捲一切的時代,顯得特別醒目。這位66歲、五度獲得葛萊美獎的惡搞音樂大師透露,他原本已答應為一家聲稱推廣「商業軟體」的公司拍廣告,直到開拍前一週才發現對方其實是AI公司,當下毫不猶豫地婉拒,即便酬勞相當豐厚。他說他不想成為AI的代言人。這個決定看似簡單,背後卻牽動了整個創意產業最核心的問題,AI到底是創作的工具,還是創作的掠奪者?
惡搞但尊重著作權
怪人奧爾用一生說明了改編與剽竊的本質差異,他的惡搞歌曲雖然對原作大幅更動,但他始終親自重新編曲錄音,而不是拿別人的伴奏加工了事。更重要的是,在每首作品發表之前,他都會主動聯絡原創藝術家,取得認可,甚至簽訂合約讓原作者共享版稅。這讓他成為尊重創作者的最佳佐證,這種做法,恰好是AI公司們最欠缺的。...(繼續閱讀)
(本文已於115.7.6 刊登於風傳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