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的幾點淺見
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中重要之修法原則為「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強調制度化與透明化。修正草案的第十條至十二條,明定統籌分配的指標、權數與計算方式,相較於現行條文中語意模糊之「依實際情形分配」、「研訂公式分配」或是「算定分配之比例」,確實是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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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中重要之修法原則為「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強調制度化與透明化。修正草案的第十條至十二條,明定統籌分配的指標、權數與計算方式,相較於現行條文中語意模糊之「依實際情形分配」、「研訂公式分配」或是「算定分配之比例」,確實是一大
日前行政院院會已正式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修正草案,完成了今年年初行政院對原立法院所通過之修正案提覆議時所作的承諾,三個月內另行提出更完整的版本。在此之前,雖然尚未見到行政院正式擬具的修法條文,吾人已多次針對相關的報導與資料,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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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困窘,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頭痛議題。從近日雲林縣政府大力課徵碳稅措施,及行政部門將提出的公共債務法修正案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藉以提高地方政府財源,突顯出地方財政困難與中央政府急著想對策的事實。 這次行政院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草案
民國 40年頒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其目的乃在於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與均衡區域發展,規範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分類、劃分與調劑,緩和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財政差異的情況,確立中央與地方間的財政關係。各級政府財政收支之劃分,在支出面,依其在行政區域內
職權分配與財政收支劃分法 黃茂榮 * 壹、中央與地方之權限的職權劃分 貳、財政收支之劃分原則 一、財政支出之劃分應以職務劃分為前提 二、地方政府應優先支應之財政支出 參、各級政府之稅課收入 一、稅課收入的劃分 二、地方政府對地方稅的課稅權
立法院昨日(十七日)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財劃法第八條及第十六條之一加以修正。依據新修正之財劃法,今年度(九十一年度)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將因此增加約一千五百億元。相對而言,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則因此減少一千五百億元。 可增加國
立法院昨(十七)日通過 國民黨 版之「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修正條文,使得長期以來有關統籌分配稅款爭議得以消弭,值得肯定。 財劃法第八條及第十六條之一經部分修正後,使得統籌款規模由一千五百六十八億元增加為三千一百一十一億元。換言之,把統籌分配
政治永遠決定財經制度的良窳。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的審查、中央與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公式的爭議,以及土地增值稅減半兩年與放寬舉債限制等經發會共識的落實,盡皆發生在去年底縣市長與國會改選後的現在,選後個人去留與政黨重整的改變,構成了非常詭異的政治
地方財政困難乃各國普遍遭遇的問題,我國亦不例外,其主要原因在於實質收入無法配合支出需求成長,致財政收支差短擴增。以八十四年至八十八年度 台灣 省轄內各縣(市)總決算的變動趨勢觀之,實質收入占支出的比重,由八十四年度的57.13﹪降至八十八年
日前行政院針對第四屆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正式提出覆議案。現在各界討論的焦點,均置於新版的財劃法有無破壞現行的財政制度,以及是否真能強化地方財政自主,甚至是朝野政治對抗的問題上。然而卻忽略了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實際上是一個違憲之舉
喧騰一時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終於在反對票未過半的情形下覆議成功,回到未修法的狀態。我們姑且不論此次表決的結果及未來可能產生的影響,針對此次覆議的過程,其實有幾個問題值得省思。 第一,在憲法的層次上,覆議的效果究竟是什麼?最關鍵的要點在於